中国会不会征收「遗产税」,「遗产税」可能会减少贫富差距吗?

发布时间:2022-05-19    阅读量:367

先说结论好了,我觉得未来 5~10 年之内,遗产税在全国的推广,只会停留在纸面上,不会落到实践上来。最乐观的看法是,遗产税可能会在国内的一部分城市,优先以试点的方式存在,但是在未来 5~10 年之内,不可能全面推开。

然后我来展开,多写一点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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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遗产税的定义与阐述

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,国外有时称为 “死亡税”。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,防止贫富过分悬殊,开征遗产税已列入中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。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,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。征收遗产税,对于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、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。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。但是,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,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。

二、遗产税的起源与历史发展

遗产税最早产生于 4000 多年前的古埃及,在当时,出于筹措军费的需要,埃及的法老胡夫,在国内开征了遗产税。这被视为是目前已知的遗产税的起源。

近代遗产税,则是由荷兰在公元 1598 年开始征收的。此后,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日本、美国等国,相继在自己国内开征了遗产税。近代各国开征遗产税的主要目的,大多数也是为了筹措某一场战争的经费,战争结束后即会停止征收。

直到 20 世纪,遗产税才逐步成为一个固定的税种。主要目的也转变为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,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作用却大大的削弱了。

近几十年,在许多国家和地区,遗产税都已纷纷停征。如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意大利相继停征了遗产税。

中国早在 1940 年 7 月 1 日,正式开征过遗产税。新中国成立后,1950 年通过的《全国税政实施要则》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,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未予开征。1994 年的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。1996 年全国人大批准了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“九五”(第 9 个五年计划)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》,纲要中提出 “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”。

三、现行 “遗产税” 的具体分类

以目前开征 “遗产税” 的国家和地区作为研究对象,“遗产税” 可以分为三种类型:

①总遗产税制

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征税。其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,规定有起征点,一般采用超额累进税率,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。

总遗产税的表现形式可以表述为:” 先税后分 “。美国、英国、新西兰、新加坡等国目前都实行该遗产税制,我国的香港,也曾使用过该税制。

②分遗产税制

也叫做继承税制,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,分别进行课征的税制。其纳税人为遗产继承人,形式上表现为” 先分后税 “。面对遗产总额度,确定各个继承人的具体份额之后,按照分到的具体财产进行金额折算,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,日本、法国、德国、韩国、波兰等国家实行分遗产税制。

③总分遗产税

总分遗产税,也叫做混合遗产税。之所以把总分遗产税放到 “遗产税” 分类的第 3 项,是因为总分遗产税可以视为是前面两项的结合,是一种混合的,兼具前两种征税方式特征的遗产税制。在征税时,优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总遗产税,纳税后,再对各个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,征收各自的分遗产税,表现形式是:“先总税后分再税”,两税全征。

总分遗产税在征收过程中,兼顾了总遗产税和分遗产税两种遗产税的优点。优先对遗产总额征税,避免了因为分开继承,导致的遗产税总额减少。分别继承后,对享有不同继承份额的遗产继承人,征收各自不同的遗产税,又同时兼顾了公平合理的纳税原则。

总分遗产税,虽然在征收的过程中,曾经出现过所谓 “重复征收” 的质疑声,但确实也被一些国家所采纳,成为当地的一种纳税方式。

四、目前在国内推行 “遗产税” 的一些难处

①遗产税的纳税总额难以准确估算。

②在征收过程中,很难确定我国应该采取哪种具体的遗产税征收方式。

③无法准确衡量各个继承人真正继承的财产份额有多少。

④不清楚在遗产税征收过程中,是否存在偷逃税的各种渠道和方式,以便于进行应纳税款的追缴。

⑤遗产税这一事物,在国内传统文化当中,并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和根基。

⑥目前的 “公民赠予” 等财产传承方式,未来是否划归遗产范畴,进行遗产税征收,目前还有很多争议和讨论。

五、关于 “遗产税” 的个人看法和未来展望

①“遗产税” 可能会优先在国内某些地区,进行小范围的试点,积累推广经验。

②“遗产税” 可能会优先成为一些特殊资产继承品的专门税种进行征收,然后逐渐扩大征收遗产税的品类数量。

③征收 “遗产税” 的过程中,会综合考察已经征收该税的各国情况,制定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税率和征收办法。

④会有免征遗产税,或者少征遗产税的一些类目细则存在。

⑤在实际征收过程中,多种税种可能会进行简化合并,保留其中之一进行实质的遗产税征收。

⑥遗产税的征收和演变,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变化过程。未来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,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。

来源:知乎